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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师生在首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中取得丰硕成果

2008-11-04 

10月21日,首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颁奖典礼隆重召开,我院选送的艺术作品共获得一等奖3项,二等奖3项,三等奖6项,在所有报奖单位中,获奖作品数量位居前列,可谓硕果累累。

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是经中共山东省委、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文艺界的综合性文艺大奖。首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在全省共征集戏剧、音乐、曲艺、舞蹈、杂技、电影、电视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民间文艺、艺术理论研究等12个艺术门类的参评作品547件。经省评奖委员会评审,共评出“泰山文艺奖”艺术作品奖157个,其中特别荣誉奖1个,一等奖20个,二等奖58个,三等奖78个。

我院艺术作品参评工作由科研处和艺术实践中心分别组织。科研处推选报送艺术理论研究和民间文艺研究作品6件,艺术实践中心组织报送艺术创作作品14件。首届“泰山文艺奖”我院获奖共计12件,获奖率过半,分别分布在音乐、美术、书法、电影、民间文艺、艺术理论6个门类中。

我院获奖作品如下:

李云涛的民族管弦乐《沂蒙畅想曲》获音乐类一等奖;

高启光的著作《戏剧情境论》获艺术理论研究类一等奖;

朱长磊的交响曲《忆》获音乐类二等奖;

周晓珑的歌曲《心愿》获音乐类二等奖 ;

赵嵩青的壁画《大禹登具丘山而王天下》获美术类二等奖;

刘晓鹏的管弦乐《太阳火》获音乐类三等奖;

何清涛的歌曲《醉花阴》获音乐类三等奖;

王超的电影剧本《金色的石头》获电影类三等奖;

刘光的篆书对联《集金文联句》获书法类三等奖;

李新华的论文《村落中的“神”与“像”》 获民间文艺类三等奖;

李丕宇的论文《漫议外国美术、美术史的学术立场》获艺术理论研究类三等奖。

另外,我院艺术硕士研究生陈靖的篆刻册页艺术作品《陈靖印稿册》获得书法类一等奖。

(供稿:科研处 艺术实践中心 编辑:王志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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